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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发布日期:2021-06-13 09:54:01 浏览:

食物主权是

越南农业和农村的市场化和集团化改革与中国的情况相似。 一些中国学者和官员比较了中国和越南的模式,对越南的模式持肯定态度。 例如,现任中央农村实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中国农村改革( 2002-)》一书中主张土地所有权私有化为主流,呼吁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变为永久的权利。 韩俊认为越南模式是公有制反复基础上的赋权式改革,为中国农地产权改革提供了参考。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越南也经历了从分田到户式的土地改革。 据此,越南农业的基本生产单位从合作社转移到个体农户,农业生产和流通也从以前的计划经济转移到了市场经济。 主要学术界和世界银行称赞越南这次土地改革是有利于穷人的改革。 对此,快速发展学教授a. haroon akram-lodhi的这篇文案用事实说话,表达了越南土地私有化改革给越南农民带来的悲剧和灾难。 作者通过实证研究指出,目前的现实状况是越南农村正在经历日益加剧的阶级分化。 (一)土地剥夺和土地集中现象严重。 )开始出现无地农民,同时其数量在全国呈增长趋势)3)不同阶级的农民在生产的技术系数上存在严重的分化)4)农村家庭呈现生活多样性的状况,富农逐渐实现其积累的多样性。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本文有力地反击了人们为私有化而叫嚣的东西。 越南的榜样不仅暗示要反思中国近40年的改革开放是帮助穷人还是富农,也是土地私有化后农村会遭受什么样的灾难的警告。

正文

本文是食物主权亚洲农政读书会讨论记录的一部分。 本文介绍和讨论a. haroon akram-lodhi关于越南农政变迁的论文,这是一篇关于马克思主义农政学者与新古典主义新民粹主义学者争论的论文。

akram‐lodhi,a.h.2005.vietnamsagriculture :处理性SES OFrichPeasantaccumulationandmechanismsofsocialdifferentiation

akram‐lodhi,a. h简介:加拿大trent university国际快速发展研究系教授,期刊Canadian Journal OFDevelopment Studies主编,农政变迁、生态政治、可持续发展。

争论;争论

本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农政学者和新古典主义新民粹主义学者在土地改革议题上有重要争议。 2002年,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经济学教授keith griffin等人发表了题为《农政变迁》( 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 )的论文,第一,从二战结束到上世纪末,萨哈引人注目。 而在东亚地区实施的土地改革,东亚地区(日、韩、台湾)、中国和越南的脱集团化就是土地改革的成功例子。 因为,其改革的最终结果有利于小农经济,有助于消除贫困。 因为这样的土地改革对穷人有利。 (后来griffin等人的见解简称为g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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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这一观点,马克思主义农政学者进行了反驳和批判。 TerencebyRES(2004 )将gki的观点称为新古典主义的新民粹主义( neo-classical neo populism ),(/s2/)其核心逻辑是新古典经济学和新民粹主义的结合体信奉自由市场、自由竞争,另一方面, 在相信小农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经济和道德特征的同时,byres认为,gki的论证缺乏基本史观,总是站在静态的立场上观察动态的状况。 因为,他们的解体完全忽视了什么样的他们推崇的土地改革带来的本质结果是资本主义的农政变迁,在这个变迁过程中农村面临的阶级分化。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a. haroon akram-lodhi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农政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以越南为首。 关于马克思主义农政学者和新古典主义新人民主义学者在土地改革议题上的争论,他以越南为例写了一份副本。 在gki的例子中提到越南是个好榜样,世界银行的相关政策研究报告中也延续了gki的逻辑,这个文案基本上延续了2004年byres等人对gki观点的批判,akram-lodhi是越南从80年代初开始实施的农村集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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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土地集团化

回顾与市场化改革的历史

在进入akram-lodhi复制讨论之前,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越南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土地政策。 统一之前,北越已经基本实现了合作化。 1975年,越南实现了南北统一。 越南南方的土地制度仍然将1960年以来的古老例子延伸在首位。 也就是说,国家允许个人拥有土地,保障农民和国内资本家土地的所有权利。 1976年至1978年,南越南也开始了合作化,但效果并不好。 1980年,越南修改宪法,规定土地归全民所有,以适应计划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同时,越南在各地广泛成立了合作社,统一管理产品的生产和分配。 但1981年,越共中央下发了第100号文件,决定以农民必须缴纳部分产品为条件,将土地交给农民进行农业。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1987年,越南国会颁布了第一部《土地法》。 该法明确了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实施统一管理,将土地开采权授予特定所有者,由政府制定管理机制、土地征用机制、聘用人的权利、义务等基本土地制度。 这意味着各农户将成为越南农村的基本生产单位,拥有自主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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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越南议会再次审议通过第二部《土地法》,其核心副本为: (1)确定规定土地采用权的五大功能)转让权、交易权、租赁权、继承权、抵押权; )分类规定农地使用权期限和农地面积的分配限额; )3)按区域划定农户宅基地采用权和面积。 越南政府强调土地的全体人民,但是对土地使用权有五种功能的医生基本上确立了越南土地私有的基础。 1998年,越国会编撰和补充了第二部《土地法》。 其中土地的采用期限最长延长至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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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越政府颁布了第三部《土地法》,分别确定并规定了国家和土地的采用者(公司、集体、个人等)的义务。 规定土地归全民所有,国家代表全民享有土地处置权,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规划明确土地用途,规定土地交易量和采用期限,决定土地的采用、租赁、回收、用途变更、定价等。 该法一直沿用至今,又于年重新修订,增加了部分复印件,包括土地收回问题、土地价格审定、延长农业用地采用期限等议题。 第三部分《土地法》一方面继续确立以前对农业土地私有化的确立,另一方面对比越南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中征收的问题,确定了国家的处置权。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简言之,脱集团化和市场化是越南20世纪80年代以后土地政策的两条主线。 也就是说,农业的基本生产单位从合作社转移到个体农户,农业的生产和流通也从以前的计划经济转移到市场经济。

越南的土地市场对穷人有利吗?

akram‐lodhi认为越南农村社会在80年代以后经历了从社会主义到资本主义的变迁。 我认为这与20世纪70年代末期越南遭受粮食危机无关。 他指出,粮食危机的主要原因是集体化激励机制存在问题,以及越南政府重视工业快速发展,忽视农业投资(据此,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越南政府就农业生产组织方法从国家主导的计划体制向以家庭农业为中心的市场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脱集团化看似平均土地分配,但随着越南土地市场的形成,出现了农村分化和土地集中的现象。 因为市场往往由什么样的主导经济的势力支配。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但是,世界银行的相关研究报告认为越南的土地市场有利于穷人,否定土地买卖引起的土地集中,相反土地买卖为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匮乏的农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获得土地的机会。 越南土地市场有利于穷人观点的学者,以1994年和1999年的越南生活水平调查( vlss )和2002年越南家庭生活水平调查) vhlss )为首要数据来源进行了拆解。 这些调查按支出区分农民财富,将农民主要分为五种情况:最贫困的群体; 二次贫困阶层; 中等群体; 富裕团体富裕阶层。 通过分析这些数据,这些学者得出了以下结论支持他们的意见。 首先,越南农户人均耕地面积少,大多无法维持,土地买卖为这些农民提供了改善生活的可能性。 其次,在粮食作物的耕作面积上,富农和贫农之间的差距在缩小,这有利于贫农改善自身经济状况,再次,富农大多从粮食作物转向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但这些经济作物的价格弹性比粮食作物高,这种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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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学者眼中,越南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分配平等的更有力证据是,1998年土地短缺农户掌握的土地是1993年的2.65倍,这些农户(中小农户)的生产率很高,在更有效地利用生产资料,特别是劳动力(自我剥削)的同时, 此外,这些土地流转大多不是以佃租的形式存在,而是道义经济,许多转让是免费的。 这些学者也承认越南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同,但是他们认为随着土地市场的进一步迅速发展和成熟,比较贫困的农户会获得越来越多的经济利益。 因为这次越南的土地改革向穷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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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农村的分化及其机制

对于越南土地改革向穷人倾斜的说法,akram‐lodhi认为,这种说法的论证有很多漏洞。 因此,他逐一驳斥了这一点。 他进行解体的理论基础主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的四个重要参数,即(1土地和非土地生产资料的分化)2)生产过程的组织变化,特别是劳动体制的变化)3)技术上的变化)4)积累过程。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首先是比较土地问题。 1993年至1998年,在货币价格稳定的情况下,akram‐lodhi的土地转让价格上涨,从每公顷1.19,000万越南盾上升到2.61,000万越南盾,导致许多 结果,土地购买者在土地交易中的位置是由他们拥有的财富决定的。 换言之,在土地交易中的位置根据他们决定的经济状况不同,农民拥有的土地质量也有差异。 更重要的是,素色农民开始出现,同时其数量在全国呈增加趋势。 因为,一方面富裕一点的农户成为非农公司,有劳动力诉求,另一方面非农收入成为广大农民维持生活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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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剥夺和土地集中现象在越南,特别是湄公河流域日益突出。 农民出售土地主要有八种情况。 (1)贷款无法偿还)厄年收成不好,通过出售土地偿还贷款)3)因病出售土地)4)土地市场运营机制对少数农户不友好)5)富农)土地购买的诉求增大)6)农业转移城市的放弃)7)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但是,其中贷款问题是农民土地被剥夺的最坏原因,贷款往往使农民付出巨大的代价剥夺了生产资料,使家庭原有的劳动力完全商品化。 另外,土地租赁市场的活跃和佃农的增加、非农就业的增加、土地的破碎化、1998年关于农村经济的第6号决议进一步开放土地和劳动力市场等其他现象的出现也反映了土地分化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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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农村分化问题除了对土地问题的考察外,还需要考虑劳动过程、生产的技术系数(也称为技术生产要素配比)以及生产规模等方面。 越南农业从社会主义形态向资本主义形态的转变也改变和重塑了它们原有的状态。

劳动过程:合作社转为家庭承包制

生产的技术系数:集约化程度增加

雇佣劳动:也出现了变化,但不是很radical,家庭农业劳动力有女性化的倾向。

确实,在越南农业转型期,越南农业的生产率大幅提高,也应对了粮食危机。 但这并不一定是集体化和市场化带来的,而是因为农业生产中的资本投入增加了。 但是,资本要素在生产中比重增大的过程不是公平的过程。 这是因为不同农户有不同的资源和生产规模,这也成为影响农村分化的重要因素。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农村分化具体表现为: (1)物质生产资料投入( working capital )在农业生产性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贫困农户和富裕农户1998年贫困家庭所占的比例明显分化为富裕家庭的近两倍,但两者1993年的差异不太明显。 2 )在生产性服务诉求方面,富裕农户占农业生产性支出的比重迅速增加,但贫困农户增长缓慢)3)富裕农户对雇佣劳动的支出比例似乎在减少,但根据vlss的数据,在计算雇佣劳动时,由负责农机操作和畜力的劳动者提供劳动 因为这一现实应该依然暴露出富裕农户对雇佣劳动的依赖。 4 )不同阶层的农户在生产技术(或生产力状态)的采用上存在分化,他们的生产要素的配比情况由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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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资源掌握的差异,不仅给不同阶层农户的土地生产力带来了巨大的差异,对富裕农户来说,他们的积累也呈现出多样性的趋势。 他们不仅通过雇佣劳动占有劳动的剩余价值,还投资于其他非耕作方面的生意,如购买农业机械和水泵等,同时将这些租给任何贫困的农户,从而赚取生产的剩余。 这些变化趋势表明,越南密集型非米作物种植增加,富裕农民将生产转向高附加值多年生作物种植和畜牧、水产养殖。 事实上,越南农业实现资本积累的增长点不是稻米种植行业,同时这种积累方法显然不公平,有利于富裕农民。 同时,越南的农业商品化进一步加剧了农民之间的分化,不同阶层的农民有不同的生产目的。 更重要的是,越南农村出现了生活多样性( persification of livelihood ),反映出不同阶层的农民和市场融合程度不同。 因此,作者认为应根据阶级属性对越南农民进行一种划分,即无地农民; 小规模农业集团; 富裕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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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探索越南农业变迁中的社会分化和富农积累机制,作者给出了越南南部地区稻米生产的4个例子。 四个实例表明了越南农户财富、生产率与生产规模的关联,(1)生产规模影响生产的技术系数和生产率; )2)农场的规模与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成正相关)3)农业机械的采用与农作物的产量密切相关。 作者认为,这4个样本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越南农民遭遇的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剥离的过程以及越南农业资本主义的兴起、农村生活的分化。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越南的土地再分配从看似平等的状态开始,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卷入商品经济,社会阶级分化,这种平等其实很难维持。 在农民群体中,分化加剧,资本主义自下而上的动力形成,力量发挥,但新兴的资本主义农民开始出现。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讨论

问:作者认为,由于国家强制实行合作化,压迫了小商品生产的空之间,小商品生产未能迅速发展。 因此,这份副本对集团化的印象显得负面。 但是,如何保存和快速发展小商品的生产,似乎违背了集团化,但理想的状态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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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他说的负面并不是意识形态上的负面,也许没有找到反驳主流记述的集体化数据的证据。 确实,有可能发生强制性的东西。 我们支持集体化的整体情况,但另一方面,有必要具体分析问题。 例如,坦桑尼亚在中国的集团化方面受到了很多启发,但有非常重要的问题。 这个国家地广人稀,住的地方不集中,想要提供公共服务价格太贵了,所以最终的办法是用行政命令的方法让大家搬迁,集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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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的生产在一定时期是必要的。 例如,在新中国初期,城市的工业布局主要是为了国防和城市生活,不一定能及时为农村的日常生活服务。 因为这个农村的铁匠等在这样的生产过渡期有一定的必要性。 1958年,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也指出小商品的生产不能马上消灭。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问:本副本指出,在拆除4个水稻种植实例时,农场规模与平均产量呈正相关。 但是,在中国农场规模越大,粮食产量反而越低。 越南应该和中国的情况很像,为什么越南规模越大产量越高? 这是怎么发生的?

a )在这里,资本化的问题不仅有规模大小,还有土地面积,还有土地质量好坏的问题。 例如,所在土地的水利有多少? 土地规模包括土地质量和土地设施,另外还包括技术含量和技术配比问题。 因为考虑到这些因素,规模化的含义不同。 这么大规模的农场生产效率高也不足为奇。 但是,这个复制品在解体的过程中,似乎对化学农业缺乏警戒感。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问:你认为以集团化和80年代改革为首要变化的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会不会导致农村内部的资本化和规模化?

答:诚然,80年代的改革确实在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上发生了变化,但这不是矛盾最重要的方面。 事实上,国家只有不改变农村内部结构,不放弃集团化,才能改变国家与农民、农村的关系。 因为整个农村在协助医疗、组织医疗之前就在集体内部。 那么,国家为什么要用分田到家的方法来调整整个国家和农村的关系呢?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事实上,八十年代中国农村改革最为深远,对未来几十年的影响是农村生产体制发生了变化。 我们今天面临着农村快速发展的瓶颈也正是在这里。 例如细分问题、组织问题、资本进入农村问题都是80年代改革带来的,远远超出了国家和农村关系的变革。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因此,我们谈谈农村发生的问题,并不是说这是农村内部的问题。 因为所有出现的问题都有国家、资本的问题。 所有这些不仅在农村内部,也包括农民在内流动。 我们把农村变成了一个个的动态的领域,而不是一个个凝固的行业。

“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参考文献:

byres,t.j.2004.Introduction :上下文关联和互联互通( thegkicaseforredistributivelandreform.Journalofagrarian )

griffin,k .,khan,a. r .,&; ickowitz,a.2002.povertyandthedistributionofland,国家海洋交换,2 (,279-330。

本文:《“越南分田到户,扶贫还是帮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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