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疑问”
发布日期:2021-06-15 13: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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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模经营的经营者为什么只提到家庭农场、专家、农民合作社、龙头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而不提村集体?
2、支持新经营主体的政策很多,但规范其行为的政策为什么很少?
3、土地的移动为什么只能向外移动,而不能回归? 是否允许回归集体经营?
4、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真的能保证粮食安全吗? 能促进农民增收吗? 土地流转无形中提高了一亩一千元左右的价格,谁能保证他会去种谷物呢? 农民每亩收一千元左右的房租,看现在的购买力,明年也是1000元吗?
5、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最后的结果恐怕是所有人、承包人都没有其名。 最初推行联合生产承包、双重经营时,顶层设计还不希望,但结果不统一,与现在的土地流转还不一样吗?
6、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看看现在的强拆、乱立、雾霾,四个还不是空的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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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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