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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方青:谈谈农村的出路问题”

发布日期:2021-06-10 20:51:01 浏览:

近年来,土地出现了三权理论,即全权、承包权、经营权,随后围绕三权,土地流转逐渐兴起,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新,很高兴能够处理农村的一切问题。 现在,我们来谈谈这三权。 顺便谈谈农村的出路问题吧。

第一,让我们谈谈所有权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万物都有主。 这辆车是谁的? 这个手机是谁的? 这个房子是谁的? 那个有主人。 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有。 即使是公共的东西,那也有具体的管理者。

如果和万物一样,田地里也有所有人,没有所有人,变成无主物,就可能会出问题。 比如,谁想占有,谁想怎么做,那肯定不行。

地里的所有人都是谁? 我国的规定是,是村集体,这就是说,田地不是哪个身体的,哪个房子的,它是公共的,大家共同的都是全部的。 我国没有笼统规定,但田地是国家的,这全部范围、全部单位都要缩小,由村集体承担。 其中的想法可能是,村里的集体成为这全部的人,会感觉到更容易管理田地。

“叶方青:谈谈农村的出路问题”

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 如果我们再问一次的话,村子里的集体是谁呢? 谁代表村子的集体? 我可能答不上来。 要说村党支部吗,不是吗,要说村民委员会吗,不是吗,这样的话,这个村集体看起来有点空虚,有点抽象。 这个问题的出现,证明了在涉及农村的体制设计中,还有一些没有被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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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行使田地的所有权利? 也就是说谁代表村集体? 合理的答案是村集体经济组织。 现在,在村一级,这个组织不足。 有一个村子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自己补充了这个组织,但无论是名称上、职能上、法律上、正规程度上都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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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国家必须建立村庄集体经济组织,并决心代表村庄集体行使农田的所有权利。 否则,试问谁代表村子集体,谁行使田地的所有权利,我们不能回答,这不是很自然吗? 更严重的是,由于代表村子集体的组织还没有决定,会产生很多现实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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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叫什么? 最好的名称是村合作社。 不要捆很长的名字。 读起来也很困难。 村合作社应当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共同组成农村基层组织。

村合作社的作用有两个,一个是代表村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一个是迅速发展新的集体经济。 关于后者,法律上需要下一步合作性的重新审视,村合作社的经营行为是综合化的,也就是说,村合作社可以进行种养加的各种经营,必须规定它是综合合作社。 不要向村里的合作社添加一套专业合作社。 例如,种植谷物必须申请合作社注册。 种菜必须申请合作社注册。 养鱼必须申请合作社注册。 养猪必须申请注册合作社。 种植果树必须申请合作社注册。 开个小加工厂也必须申请什么注册。 这样的话,看起来很专业细致,其实完全是形式主义的,村里的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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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让我们谈谈承包权的问题。

关于这个承包权,建国创业时期并不存在,但后来有一点人受到认知的限制,受到战术水平的限制,看不到集体体制的先进性、进步性,必须将其拆除,从而发明了承包权。

所谓承包权,实际上就是要分散集体体制,把集体所有的田地一个一个分开,分给家家户户,也就是说为零。

历史上的是非,我们不交往。 总之现在农村变成这样了。 有没有不好,事实摆在那里。 谁都有数。 现在,我们根据现实情况,谈一点认知。 得到公正评价的事件是未来人们自然会做的事。

承包权,说白了就是种田的权利。 田地做什么? 要把种的东西拿来吗? 不种怎么办? 所以,这个承包权和耕作权实际上应该是统一的。 现在发生了什么? 有人,一个农夫,他不想种地,怎么办? 他有两个选择。 一种是把田地归还给地里的所有人,也就是归还给村子集体播种,但也保存着承包权。 这是一个选择。 另一个选择是,他可以把自己的田地交给下一家播种。 也就是分包。 他自己一级承包,下一家二级承包。 两种情况下,都不放弃承包权,所以无论村子集体去种还是回家种,都要给他一定的报酬。 这个过程,现在被称为流转。 说白了,是自己承包的田地。 我不想种,让另一个种,但我要收点转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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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们来谈谈经营权的问题。

其实,这个经营权是御宅族化的名称。 这个刚出来,大部分人都不擅长,不只是土地吗? 怎么做那么多杂事,什么全部权利,承包权,经营权,有这个权利的人,人头大。

发明经营权,实在是多此一举,其本质其实是承包权的延伸,不如叫二级承包。 因为通过流转,获得了所谓的经营权,所以他诚实地耕种着土地吗? 不会吧。 如果他又往下转了手,这个怎么办? 你允许吗? 不被允许吗? 这个过程怎么定性? 另外,你打算取什么名字? 所以,不要掺杂太多简单的东西。 只不过是一个承包链。 也就是说,一级承包、二级承包、甚至三级承包。 发明经营权太多了。 种植土地需要做很多复杂的理论吗? 你不觉得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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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是种植土地的权利。 如果你种了地,你就在行使经营权。 通常,所有权、承包权都与经营权划等号。 道理很简单。 我是地里的所有人。 我不能种田吗? 我是田地的承包人。 我不能种田吗? 这是不可能的事啊。 所以我们说所有权和经营权通常是统一的,承包权和经营权通常也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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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约村现在由村集团,也就是村合作社种田,它恢复了经营权,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又统一了。 今后,农村的改革方向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重新统一。

关于二次承包,这个方向不能鼓励。 因为,不能迅速发展新的集体经济,农村没有新的集体经济的繁荣,会越来越混乱。 所以,家庭农场的模式、社会资本下乡的模式,只能存在于小范围内。 一个乡,有一两个就够了。 到了顶点,大范围推进是标准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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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的流转,是上帝赋予的,这个理论层出不穷,实际上有什么理论呢? 不是转包吗? 不是二级承包吧? 种田的人会转移吗? 有什么理论? 不发明这个名词,老百姓就不请别人种地吗? 签合同不确定一点说法吗? 这一下子送笔记本有什么用? 现在的很多农业专家真的读书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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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让我们谈谈新的集体经济问题。

抽象地说,什么是新的集体经济,可能说不清楚,但如果您能帮我找一下样本,就很好理解了。

塘约村目前的经济模式是新的集体经济。 另外,烟台市党支部领导合作社,也是新的集体经济。

这样,新的集体经济是指在不根本改变现有条件、现有体制、现有局面的情况下,通过吸引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移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一二三产业集中快速发展和收益公平回馈全体村民的村域经济运行模式。 如果把新的集体经济定义如下,这就是新的集体经济。 与以前流传下来的集体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新的集体经济依靠现有的条件进行创新。 因此,新的集体经济日益增加可能是对现有系统的改良,但它没有达到以前流传下来的集体经济的领域,没有以前流传下来的集体经济那么完美。

“叶方青:谈谈农村的出路问题”

新的集体经济是村集体主导的经济模式,各种民营合作社不能说是新的集体经济,只能说是另一种形式的略人道的私营经济。

先成立村合作社,然后以入股的形式将土地流向合作社,这就是塘约之路。 要迅速发展新的集体经济,包括农村振兴,必须走池约之路。 这也是农村现在的出路,在这方面,不能再进行任何创新了,怎么创新呢? 没有路,只有这条路,只有这条路才能拯救农村。 对于一点人干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完全是骗人的,只是捣乱! 如果相信这些人,又胡乱折腾,农村就没救了。 这是真相和真相。

“叶方青:谈谈农村的出路问题”

现在有人给农村定了一个方向。 你打算减少农民,把农民转移到城市,推进什么样的城市化?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把农民转移到城市,给他们安排了稳定的工作吗? 你有没有想过他们靠什么活着? 不是吗? 把他们骗进城市,然后别管,这是你的城市化吗? 这是人做的吗? 城市有稳定的就业渠道吗? 到处都是民间组织,民间组织能保证稳定就业吗? 哪个上司有耐心一直做民间组织,钱花不完,他们要你关闭民间组织拍拍屁股走人,在哪里管理什么样的兼职就业问题? 建立了这么多民间组织,这是亡国之路!

“叶方青:谈谈农村的出路问题”

还是说,以现在的条件,走塘约道是出口,没有其他路。 普及塘约公路到各村是拯救农村的唯一方案,再也没有第二个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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