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仑服装厂女工维权 历经数月不罢休(图)”
今年4月,领工资的时候,南京新仑服装厂的工人意识到辛苦工作了一个月,最后能领2千4千500元的工资,很多工人愤怒地撕毁了工资清单。
为了多工作多得,工人们尽可能多工作来提高成交量,但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企业擅自降低了成交量。 结果,工人辛苦增加成交量后,非但没有增加收入,反而减少了收入。
这家南京的工厂生产于1976年,现隶属于华瑞国际集团新伦服装(原公司名泰伦)世纪控股集团,原为社务公司,后改为合资公司,后改为中外合资。 但是,这些更改没有通知工作人员。
员工的工作年限基本都在10年以上,也有二三十年的人。 生产的服装远销澳大利亚、日本、美国、比利时、内部贸易等。 这个工厂有二百四五十个工人,大部分是女工,男工十几个,其中包括两三个管理员。
企业和女性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不给女性劳动者一份(违反劳动合同法16条第2款),没有向女性劳动者依法缴纳过住房公积金。
每年的7、8月,工作场所的温度很高,即使不工作,工作场所的温度也会达到40度左右,如果工作的话,温度会更高。
工人们每月工作26天半,没有加班费,工人很累很痛苦。 如果累了,不忍心休息一下,车间主任就会骂她们。 你们是来做什么的? 要拿钱就得拼命工作! 但是,如果月末领工资,管理层会说女工们没有创造产量。
面对高涨的物价和自己的辛苦却得不到充分的回报,女工们的不满与日俱增。
6月10日,南京新仑服装有限企业的部分女工以工资低、工作环境温度高、无加班费、工作时间长为由,代表全体女工向企业请求改善。
当天,女工们到南京市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他们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依法维护权利,劳动监察部门表示,他们将首先调查情况。
6月底、7月初,女工们又去劳动监察大队问了这么久为什么没有回复,劳动监察大队要求企业修改工作时间,并回答说以前的加班费也要按照国家规定计算。
7月11日午饭后,全体女工开始全部停工,10名维权活动人士去企业询问如何回答6月10日提出的问题时,企业说女工太多不清楚,要求选出代表。
女工们应企业要求,选了4名代表与企业进行了交谈。 企业和代表们不能说话,指责工人无理取闹,女工们轻信谣言认为企业也要搬迁。 其实,女工和代表没有提到转移到企业的事件。
从7月11日中午开始,大家开始停工。
过了一周左右,企业在一天晚上把生产线上加工过的裤子和原材料都抽出来了。 第二天早上上班时注意到这种情况后,女工们立即报警。 第一个目的是防止这些东西被企业偷走,而不是工人拉走的。
随后,企业发布公告,要求劳动者赔偿,因为劳动者停工给企业造成了损害。
7月底,女工们在工人代表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了与先前选定的企业协商的4名工人代表。 的所有其他女工都在工人代表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随后,劳动者代表拿着确认书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劳动监察部门说她们又需要。
随后,企业发出书面通知,以无理取闹、集体闹事为由开除了4名工人代表。 女工们对此非常生气。 显然企业要求工人选代表和企业谈判,但工人选工人代表后,企业违法开除了她们。
第二天,企业直接禁止4名工人代表进入工厂,新雇佣4名警卫在入口和工厂巡逻,吓唬工人。 4名工人代表目前正在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因为没有工人代表,女工们集体行动去维权了。 8月1日,女工们集体到南京市江宁区政府访问办公室,试图来到政府纠正企业违法解聘4名工人代表的行为。 访问部门答复说,企业解聘4名工人代表的行为是违法解聘,4名工人代表仍是企业员工。
信访部门请来了企业厂长,厂长对女工们说:“你们还可以继续委托那四位工人代表,但前提是他们被解聘了,不再是企业员工。
8月5日,早上上班时,工人们发现企业大门紧闭,但在此之前,女工们可以按时进入企业上班。
8月7日上午,劳动监察突然向女工们颁发了《特别工时就业制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在向女工们发放许可证之前,劳动监察部门告诉女工们星期六、星期天加班是双倍工资,但现在企业说有许可证,所以星期六星期天加班也不是双倍工资。
这个特别的工时许可证在法律上无效。 理由如下。
一、本许可证是复印件,且已经过期多年的许可证。
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年12月6日,比较有效期为半年,但根据《南京市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考核与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3条规定,在比较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公司需要顺延实行特别工时工作制的, 逾期未申请顺延或未经许可申请的,其《公司执行特殊工时业务制许可证》无效。 、第二十五条(二)与过期未申请延续许可相比,原《公司执行特殊工时业务制许可证》失效的。 因此,该许可证已经被吊销,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所有女工都不知道企业何时开始实施的综合工时,因此企业所谓实施的综合工时是违法和无效的。
1、《办法》第十六款第(二)项规定,企业申请实施综合工时制,应当广泛听取女工们的意见。 这里要强调的是,企业也有工会,但企业工会主席李云婵是资方直接任命的,典型的黄色工会。
请注意工会的印章
2、根据《办法》第19条的规定,企业未向员工公示综合工时的申请复印件。
退一步说,即使企业实施综合工时制合法有效,也丝毫不影响主张加班费的女工的需求。
女工们这几年每天工作加班时间至少3小时,周六加班时间11小时,周日加班时间4小时,每周加班时间合计30小时,包括5倍和2倍工资,每月加班时间至少120小时。
既然是综合时间制,就要给女工们安排时间来安排这些加班时间,但多年来,企业没有给女工安排工作时间,每年、每月、每天都不休息地加班,因此,企业依法支付加班费
年8月8日早上下雨时,女工们来到下雨大门紧闭的企业门口拍照留念。 虽然自己定时去企业上班,但由于企业的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所以没有给企业提供被假冒为旷工的借口。 这些天来,女工们一直在这样做。
企业看到女工们来了就报警,警察也迅速赶到。 不干涉女工们,只维持现场秩序。 前几天警察也介入了女工们的维权现场,只是维持现场秩序,没有干涉女工们的维权活动。
8月8日,企业与其控制的黄色工会一起发布了该公告:
从以上公告可以看出,企业并不关心所谓的综合工时制,企业也很重视女工们以前的需求,但企业及其黄色工会依然放在那里,所以女工们考虑重组工会,依法重组工会,以此类推
后来东山街道社区的员工也来了,跟女工们说社区已经积极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上级领导也很重视,得知企业公告后,社区员工建议先等到14号。
前几天,两名媒体记者开始与其中几名女性进行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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