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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发布日期:2021-06-22 22:06:01 浏览: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

我叫张宝珠。 我现在59岁。 我夫妇早在1983年就从齐齐哈尔市经营到大庆市了。 经过多年的辛勤努力,从商人起家,通过党的开放政策,终于致富了。 1996年大庆市政府吸引投资时,我家投资,买下外地政府驻大庆办事处3套房子,并增加装修投资近100万元,开设了中高级洗浴中心。 我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然而,经营仅仅两年,1999年11月,市政府又出台了新的招商政策,将繁荣的农贸市场集体转移到新村九区。 我身无分文,熬过了2004年,被大庆市居住整理有限企业看中,以建设移动小区为名,未经协议由市房产局牵引野蛮拆除了我的大面积商服房屋(持有住宅建筑证书和商服许可证等),没有设置任何补偿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多年血汗钱积累的所有财产,我会拼命努力。 结果像儿戏一样被拘留了三次。 另外,因为害怕我继续访问北京,为了一罚百戒,因为没有法律上的事实证据,因为随意捏造的罪名,强烈判决了我的劳教三年。 当时,北京青年报全面刊登,哈尔滨电视台做了纪录片报道,引起社会巨大反响。 (报纸、光盘、照片等为证据)。 我是守法的公民,因为维权被暂时连续拘留,判断教养,是我一生的奇耻大辱,是永恒的奇冤,是大庆。 现在,将情况反映如下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一、大庆临时房证的历史由来。

据大庆市杂志报道,大庆许多大楼为临时建筑物,住宅权归私人所有。 这是历史的鉴识,是大庆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其他城市不同。 这个城市快速发展落后的是60年代建设的油田公司,到了1986年建立了政府,到了90年代政府与油田公司分开相继颁布了城市建设、土地建设等相关法规。 当时,根据国家规定,多次服从地下,保证油田建设用地所需的大体上都为石油开采让路。 如果发现地下有石油,那里地上的建筑物会被拆除,但必须进行补偿。 因此,城市整体的企业·事业用住宅和民宅等只能制作所谓的临时住宅证明书。 这些房屋都是砖造的正规房屋,经政府计划、土地等职能部门审查后为个人所有临时房产证。 商房大多是领取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根据手续齐全的法律为纳税人。 这是大庆市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但是,现在被市房产局的官员毫无根据地扣上违规和私设乱建的罪名,被无偿抢劫。 他们不顾历史事实,真是荒谬至极。 这不是公然抢劫的强盗逻辑吗? 这是在把人逼到绝境!

( )二、没有拆迁主体资格,公然违法拆迁。

国务院、黑龙江省政府和大庆市政府拆迁令和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拆迁主管部门不得受委托实施拆迁。 建筑单位以外的国家机关人员不得参与拆迁的实施。 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拆迁人、拆迁承包公司和被拆迁人执行本条例,监督检查各项拆迁活动,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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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庆市房地产局作为拆迁的主管部门,既没有拆迁许可证,也没有拆迁主体和拆迁资格,但它是国家、省、市的法律规定,即拆迁管理人、拆迁当事人、行政裁定人。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拆迁当事人(市房产局)为自己做出裁定,公平吗? 这不是太滑稽了吗? 但是,这样房屋被拆除的行政裁定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怎么解释呢? 司法不公,让市民向哪里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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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视法律,肆意妄为。

房屋生产局于2004年5月15日向我发出了强行拆除的行政裁决书,我对此表示不服。 6月7日向属地萨尔图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在受理后立即送达被告。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已经提起诉讼,要求法律介入维权,对其性质结果的判定只能由法院判断,行政机关无权跨越法律自行裁定。 除非法院作出最终判决,行政裁决才能有效执行。 但是,他们以政府官员自居,无视法院,无视法律,依然在诉讼期间无人看管地强拆我活着的房子。 哪有公理啊! 法律的尊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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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法行政,无人问津。

我被强制拆除的营业用房是大庆市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经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手续齐全,按章纳税。 而且大庆市的85年航空照片图、87年市的地形图有准确的位置。 完全符合国务院、建设部、国资部和市政府[2002]庆政发38号文件的规定,应该赋予合法的确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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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是政府有切实权力进行的部门文件,全面否定上级文件,从根本上违反了下级法必须服从上级法的基本实质。 是严重的文件违法。 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必须知道,下级部门出具的文件与上级文件有冲突或者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身就是违法的无效文件,以这种无效、不合法的文件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更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我私产室的强制拆除,无论是从跨法院的行政执法,还是从行政执法的依据上都可以看出完全是违法行为。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五、法律规定确定,官员知道并违反了。

[2004]根据国发第46号文件,拆迁必须取得协议合同,给予被搬迁者经济补偿、安置,才能拆迁。

国务院批准的国土资函[1999]106号文件一条二款:必须在土地确权中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便于生活。 油田公司以外采用的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可以暂时维持现状继续采用。 油田生产建设计划中需要搬迁地面的,补偿地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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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一款:其他非油田机关采用土地,土地开采权基本上是依法享有的切实权利。 二项:经勘探查明的无油区土地,由市政府收回,但该土地有现有聘用单位用地,每块土地可以采用现状确实的权利。

大庆市政府[2002]庆政发38号文件第三条一款:历史遗留房屋(无申报手续)的时间定在1984年1月5日;城市规划条例实施日)前。

(二) 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期间,私营公司及个体工商户建造的房屋,可以按区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申报。

三项: 1990年4月1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按照计划,依照土地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后,办理复审手续。

上述从中央到地方的法律规定,尊重历史事实,非常人性化,这一点很明显。 但是,官员们为了谋私利,无视国家许多法律规定,明目张胆地胡说八道,把它们建了几年甚至几十年,建成了拥有各种合法手续的私产房,顶着建筑违章和乱建的罪名,非法无偿占有。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也不能用高压手段压倒别人。 为了堵住我的嘴,2005年再次拆除我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临时住宅证200米的房子时,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处理方法。 萨尔图区王区长以中共凋零、拆迁使我生活困难为由,从兴荣企业(私企)获得了20万元。 (除了还债之后,所剩无几。 )顺便说一下,政府会给我们补偿的。 为什么私企要钱? 政府和这个企业到底是什么关系? 说起来,这20万元就是让我给官员面子,不让我报销自己蒙受的无辜冤屈的封口费。 另外,对于我在2004年被拆除了同一场所、同一临时住宅证的私产住宅,为什么不进行补偿呢?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尊敬的张书记,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访问了北京,从2004年开始每年往返北京和大庆多次,被大庆多次逮捕,被拘留14次,劳教3年和1年,在北京被逮捕30天,2009年被拘留丈夫家

大庆房屋管理局年给我开的听证会,年末房屋管理局找的判断企业,判断我家,那年拆了1400多平方米,共计208万多。 拘留劳教损失不商量,我不情愿接受,领导也答应春节前让我拿到,但是市委书记是双规,年市长调走,搁置到年11月底给我发函解决几个事项的意见书,我家合法,但是有困难就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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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市政府在政法委员会陈雄大书记主持下召开协商会议,向齐市信访局寄信。 大庆房屋管理局主任王守波亲自来齐市调查我家是否合法。 齐市写信说明我家确实是齐市龙沙区驻大庆办事处,市里又召开会议,规定我为困难救助。 齐市信访局领导开车到大庆协调此事,大庆市政法委通过文件到救助中心,孙主任请我面谈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两个女儿移居加拿大,所以我想和女儿一起在加拿大定居万年,但是至今没有兑现。

5月14日,北京一带一路世界首脑会议在雁西湖会所我被带回当地。 大庆市房管局的领导现在以找我这样情况的人有很多为理由,以等新市长为理由,迟到了市里的会议出现。 目前,市里信访局捏造了我不住在大庆市的谎言,听说市里推翻了房管局的方案报告,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年6月29日,信访局组织会议,提出了08年我不得不签署的罢工协议(当时我的两个女儿上了大学在我的生活中一无所有)。 房管局违法在先,由官办企业的官员保护。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我想再审一次。

一、我拆的房屋符合当时2002年大庆政府38号文件第一、二、三条,是历史遗留房屋,是合法不动产。

二、当时的北京青年报,省电视台有报道。

三、当时强制拆除我房间的所有财产至今仍被扣押。

四、2000年铁西被拆迁,董国荣以每平方米2000多元作为补偿,经萨区法院判决。

五、2005年,我165平米营业房萨区政府拆迁,我配合政府业务,政府承诺按照困难救助交30万,05年底交到手20万,08年萨区政府将剩下的10万交给我,设陷阱,威胁,监禁我。 签订了不平等的利息要求重访协议,更没有权利给我这个协议,区政府没有权利干涉市房管理局,但是毁了我,毁了我的后半生。 由于加拿大大使馆三次拒签我,破坏了长女考博的学业,我们一生都在为帮助大庆招商引资而艰苦奋斗。 这也是我们家族唯一的财产,也是后半生养活的唯一保障。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 )六、当年萨达尔路、团结路红岗拆迁有政策布局,用地建设万峰建材大市场。

七、年11月27日,房管局向我开具了信访收据,承认我的房间来源合法。

根据困难的救助,现在处理得晚了。 这次强制解体给我带来了毁灭之害。 丈夫离家出走了,房管局强行拆了我的房间没有给我补偿。 他们建造的利民苑通过出售和租用获利。 这不是用权力和势力明显剥夺的吗? 我们相信政府,相信领导,更听说你是廉政爱民认为的好官员,我期待着早日解决我的信访问题,过几天正常人过的日子。

““千古奇冤,大庆一张”:恳请张书记,给我做主!”

我希望房管局寻找判断企业判断的价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自愿放弃被劳教拘留给予合理合法的补偿。

请张书记。 请给我击球。 也请公道。 合理客观公正地解决我的拆迁补偿,怜悯弱势群体,处理我的信访问题。

跪下谢谢!

反映者:大庆市民张宝珠

身份证号码: 230203195508021028

联系电话: 18518277803

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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