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湟盘网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风暴分类目录网的编辑 人员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31
  • 快审网站:10
  • 待审网站:0
  • 文章:2586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发布日期:2021-06-21 20:09:02 浏览:

如果当时知道法律,我的权益就不会受到侵害

一个农民工在侵权20多年后的哀叹

办理退休手续后,吴俊彩与就业20多年的公司提起诉讼

去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后,吴俊彩与工作了20多年的公司提起了诉讼。 因为,这家公司给自己缴纳了17年的养老保险,都是她自己作为灵活的就业人员缴纳的。 最近见到记者时,她的第一句话是,如果几年前我能有点法律常识,单位就不敢这样糊弄我,我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 当然,以后的这些麻烦也就没有了。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从1992年春天开始,吴俊彩在太原的沙发企业做缝纫工和检测工一直工作到退休。 到2009年为止的漫长的17年间,公司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从2009年开始,公司与她签订了共计5年的劳动合同2次。 也就是说,从那时开始,公司向她支付了养老、医疗等5种社会保险。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事件始于2008年11月的一天。 在保证小组工作的吴俊彩和同事们被主管叫去在纸上签了名,但她找不到自己的名字。 这是公司支付养老保险费的清单。 她急忙去找上司,被告知单位有规定,35岁以上的人不缴纳,但当时吴俊彩已经46岁了。 公司建议她作为灵活的就业者自己支付养老保险。 那年12月,吴俊彩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共缴纳了1998年7月至2008年底近11年的养老保险费3万多元。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年6月,吴俊彩50岁达到退休年龄,但未能办理退休手续。 社会保障认为,作为灵活的就业人员,吴俊彩必须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而她作为只缴纳11年的公司职员,50岁就可以退休,但吴俊彩只缴纳了6年的养老保险,不能办理。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两头靠不住! 听说吴俊彩很着急,为什么自己在公司工作了20多年,作为公司员工却不能处理辞职? 多次往返单位和社会保险所后,单位收到吴俊彩1992年3月至1998年6月养老保险补缴3.1万多元(含公司应缴纳部分)。 结果,吴俊彩于年8月以公司员工身份办理了辞职手续,但比法律规定的辞职时间晚了1年2个月。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根据有关指示,退休后的吴俊彩于年11月向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11年养老保险3万多元,返还公司从他那里领取的1992年至1998年6年养老保险补缴3.1万元,延期退休14个月领取。 结果,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劳动争议和仲裁申请主体不当为由不予受理的年2月,该区人民法院驳回吴俊彩的诉讼请求。 4月中旬,吴俊彩将此案上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吴俊彩所属公司认为,在2008年之前,吴俊彩不是公司的合同制工人。 因为2008年以后,公司与吴俊彩签订了劳动合同。

那么,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992年至2008年期间,吴俊彩是否与公司有劳动关系?

吴俊彩向法庭提交了两个证据,表示自己支付了两次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公司不向吴俊彩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证明。 其中之一是公司对2008年前未与吴俊彩签订劳动合同给予的工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数最高不超过12年。 日期为1992年3月至2007年12月,2007年吴俊彩月薪1350元,共补偿16209元。 另一个是从2008年1月到2008年12月1年,1678元。 但是,很遗憾法庭没有采用。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如果我知道法律,2009年,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10多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应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我知道法律,公司提出内部有超过35岁不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时,我知道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的规定如何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受公司引导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我知道法律,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向我收取1992年3月至1998年6月的养老保险费(包括公司部分)时,我拒绝了,不会再次上当 … 说往事,吴俊彩多次后悔。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采访手记

据吴俊彩采访,明明是公司员工,她却多次被公司误解,作为灵活就业者缴纳养老保险。 当她的合法权益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侵害时,自己浑然天成。 二是她从塑料袋里拿出来的十多页大小的亲手抄写的法律法规。 她小学毕业,以前只知道埋头工作,但现在为了打官司,她说要和孩子一起在网上查资料,知道很多法律知识。 她最后悔的是,如果自己知道法律常识,单位就不敢这么敷衍她。 如果知道法律常识,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立即掌握法律武器的维权。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其实,不仅仅是像吴俊彩这样的外出务工者,很多员工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在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的今天,使用者的法律意识还没有确立,甚至有意挖掘法律空的孩子。 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也必须尽快提高。 在成千上万人应该拭目以待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不能无动于衷。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由于自身知识素养有限,包括吴俊彩在内的员工们可能未必了解法律。 为此,政府部门、工会、妇联等相关组织有必要向员工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劳动法》等法律常识,使他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心工作。

“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不要重复吴俊彩那样痛苦的领悟。

本文:《“一位打工者被侵权20多年后的感叹”

免责声明:凤凰湟盘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