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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回复镇江公安扣押代理商投资款的答复信”

发布日期:2021-06-16 07:57:02 浏览:

镇江公安扣押代理人对投资价款的答复函镇江公安各领导:

你好。 近日,我通过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上投诉,回应2009年创世纪传销大事件的不公正判决,镇江公安查获并冻结了代理商9.9亿美元的投资金问题。 坚决要求返还代理商的投资金,你局已于年依法侦破此案,并移交司法部门,现已结案。 但是代理商的投资白费了,最终全国代理商访问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已经四年多了。 关于你局回答的问题我怀疑以下几点。

“公开回复镇江公安扣押代理商投资款的答复信”

一、时间疑问,即使2009年4月,公安部指定江苏省公安厅管辖取缔,江苏省公安厅指定镇江市公安局侦查,证明公安部已经掌握了世界企业组织和指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依据。 那么,到2009年4月,环球通经营是否合理合法暂且不谈,1、2009年4月1日,环球通总裁施永兵出席“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20周年表彰大会”,环球通企业赞助1000万元人民币,政协主席贾庆林亲自接见。 2、2009年4月17日,人民日报全版刊登的“世界通创意时代的高科技产业”3、2009年6月14日至20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企业总裁施永兵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与中俄贸易促进快速发展团和胡锦涛主席一起出席上合组织峰会, 以上都是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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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中依法提出扣押和冻结的世界通企业部分涉案资产不在我所说的9.9亿多。 这是从你们江苏省办事机构在网上公布的新闻中得知的。 2009-10-16 19:17:41来源:江苏信息网。 中新江苏网南京十月十六日电(张杰江东波) 2009年9月,镇江警方在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经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多方艰苦细致的侦查,捣毁了涉案金额达10亿多元的世界传销违法犯罪组织,是世界传销组织的首批犯罪分子施永永。 不是逮捕傅衍平等10名高层涉案成员,逮捕世界传销组织第一个犯罪者的我编造的,是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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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世界企业被扣押冻结的资金为犯罪资金,现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决,并上缴国库。 对这一点抱有疑问的是,终审法院并未解决向国库支付的问题。 原来,年5月我们的代理商访问最高法,江苏省高院的访客听取我们的反应,向我们的代理商发出了再次向镇江中院申诉的复合通知书,通过省高院的和镇江中院的信息表达,年7月上旬,镇江中院的肖厅长打电话找我们面谈。 我们三个代理商去镇江中院反应,镇江中院狱警回答说,扣押和冻结的资产没有转移到镇江中院就解决了,转移到镇江中院。 我们还在去年5月访问了北京。 见到镇江市的北京驻地协调员也知道你们事件的中央。 扣押的资金在镇江公安手里,他们说不会给你们的。 据此,双方证明,扣押和冻结的资产不是法院上缴国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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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谎言站不住脚。 无论镇江公安在说谎,镇江中院在说谎,谁在说谎隐瞒,真相只有一个。 我们的代理商有权追究这笔扣押和冻结款的下落。 如果世界通企业和施永兵浪费了代理商的投资金,我们的代理商认为很倒霉,但不是之一。 是镇江公安办事人员从世界通企业的银行账户转出的。 那么,在缺少事实不明的证据的情况下,你的办事机构考虑了代理商的被害过程吗? 将扣押或冻结的资产作为犯罪所得或战利品的是什么? 它是世界通企业销售软件的经营所得,是代理商的投资金,而且是与世界通企业签订5年合同约定的。 不管你的办事机构是否承认世通企业的合法性,他确实组建了公司,存在着所有合法的证据,世通经营销售其软件,是政府招商的项目,同时受到吉林省物价部门的价格认定,并接受国家生产力学会的报告。 既然说世界通用经营是不合法的,那么组建公司关闭或者破产,内部一定存在债权债务的,冻结扣押或者扣押的资产,必须经有法律权威的审计部门判断认证的,要说办案机关扣押多少 不管隐藏还是不报告,资产都会减少,怎么办呢? 这已经从很多例子中出现了,不能不引起疑问! 谁来说明扣押资产的真实性? 哪个办事机构清算资产解决的过程作为犯罪所得? 办事机构不调查核实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吗? 那是施永兵的私有财产吗? 为什么要把代理商的投资金纳入国库? 刑法中规定公安只有立案、侦查、扣押、冻结的权利,没有解决扣押、冻结的资产的权利。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是违反法律的。 我们的代理商应该暴露资产的解决结果和下落。 因为我们的代理商有知情权,那是我们投资的血税首先在公安案件的时候忽视了代理商的合法权利,其目的是什么? 在没有13.5万代理商,没有被扣押的9.9亿资金,只有犯罪主体,没有被侵害的对象的情况下,本案犯罪成立吗? 但是,你的办事机构在办公中擅自将代理商边缘化了。 这是受害者群体有责任吗? 为了钱闹事吗? 这件事的动机不能让世人和法律界正义的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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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五、参加传销活动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几个已经证实,我们的一些代理商已经在这个案件中被判刑,同时也比五个被告人中的量刑更重。 在中,工商部门对普通参加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教育解决。 这似乎是我们代理商的大部分司法机关都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那就是普通的参加者。 但是,你的公安没有和我们的代理商说过话,也没有取证。 另外,每个工商部门都发布了公告,没有告知我们代理商的投资金全部作为行政处罚纳入国库,也没有教育解决。 为什么把代理商的投资金缴纳在国库里? 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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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后一封信指出,希望在今后的生活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做违法的事。 首先感谢镇江公安的忠告! 我是守法公民,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有辨别真伪、对与错的能力,同时坚决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我不承认我违法违规。 那是你镇江公安强行把屎盆盖在我头上,我当然不答应。 即使世界企业经营违法,我也应该因投资受损受到法律保护,但反而被违法违反了。 关于以上证据是谁让我违法违规的? 答复代理人是普通参与者,既然是违法违规,那么世界企业的国务院领导、政府招商部门、国家发行机构、数十家主要媒体《人民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华英才》、《中华工商时报》、《法制时报》、《海南日报》、广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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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没有告诉你。 再也卖不出去了。 三次都没有非法获利。 四次都没有赃款浪费法,祸国殃民,是用自己多年辛苦努力挣来的血税投资的。 我违反了国家刑法和工商业法的哪些条例? 我自己的私有资金没有支配的权利吗? 而且我是受谁的邀请投资的? 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说明我们的代理商是如何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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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七、环球通代理商(投资者)被骗的事实和根据(/S2/)其一、公安部2009年春节,万家灯火晚会上环球通企业赞助100万人,获得公安部文化支援奖,与施永兵和公安部第一领导合影,其二, 集结职能部门官员的三、各主要媒体铺天盖地普及,公安部的护卫和保卫工作,都有调查。 如果不是以上行为,会吸引全国20多个各省、13.5万人的投资吗? 光是世界通企业就有这么大的信誉度和推动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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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形势逆转后,此前国内几十家主要媒体的正面报道对象被拉黑,媒体集体失声公安解决了这样的大事件,涉及20多个省份13.5万人群体,涉案资金甚大,主要媒体报道, 不值得警告市民吗? 媒体的职业道德在哪里? 政府的社会责任在哪里? 谁控制了平面媒体帖子的广播? 老百姓到底应该相信谁? 这种社会不良影响的根源在哪里? 办事机构能对报道全球通用正面的主要媒体视而不见吗? 毫无疑问,13.5万受害者的大部分参与都受到了这一影响,因此,公安部和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各大新闻媒体、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是掩盖公共投资的诱因,不能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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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案机关是否涉嫌钓鱼执法[/s2/]2008年9月24日,公安机关因涉嫌非法经营向施永兵发出了在线通缉令。 当时涉案金额为1400万元,但在11月25日的归案次日撤销了逮捕令。

更令人费解的是,2009年春节期间,施永兵华丽转身,进一步登上央视舞台,作为公司赞助商和贵宾,堂堂正正成为公安部的上座客人。 此时,通缉令公布才五个月。 从俘虏到上客,促使角色转换的始作俑者是公安机关! 此时,世界通用被非法传销大幕秘密揭开,2008年9月24日至2009年7月1日,时隔9个多月,涉案金额从1700万元激增至9.9亿元,涉案金额暴涨5.8千倍,共有13.5万人受灾。 这个精彩的场景发生在施永兵在公安部颁奖后,金砖四国与胡锦涛一起访问的阶段,从世界通用的崛起到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都需要深入思考。

“公开回复镇江公安扣押代理商投资款的答复信”

根据以上事实,公安部门在2008年9月间已经掌握了世界通企业非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据,但是在2009年春节却光明正大地得到了世界通企业的100万赞助,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2009年4月将其归案、修改或通过平面媒体发布公开警告,会有13.5万人受害吗? 但是,选择了秘密对鱼放水的手段,受害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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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不难想象钓鱼执法,无论公安机关是主观上打击刑事犯罪还是客观上受利益驱使,钓鱼执法的嫌疑都是难逃的。 执法机关事务准则以事实依法为标准,目的是维护国家、公司、人民的合法权益。 在铁的通常证据面前,确实制造了很多怨民和访民,让很多代理商背上债务,留下妻子失去房子,制造了很多失业者,很多代理商和家人经不起病魔和打击而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就是人民公安为人民办案的意思吗? 任何驳斥都苍白无力,唯一能做的就是恢复原状

“公开回复镇江公安扣押代理商投资款的答复信”

事实真相是,有错就一定要改正,对一切事件都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要让人民、人民公安得到人民事件的称号,最大限度地挽回人民的损失,代理商要公平、重视政府形象,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和自己的良心 企图以将被扣押冻结的老百姓投资款项上缴国库为借口掩盖事件真相,办案人员能扛起钓鱼执法的大旗吗?

“公开回复镇江公安扣押代理商投资款的答复信”

对于办事机构打击和压垮世界的事情,我们的代理商什么也做不了。 我们只是想拿回我们的血汗税。 不管你们镇江公安扣押了多少通往世界的资金,都是代理商的投资金。 我个人认为,全球企业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投资,被媒体的诱惑、专家学者的论证、政府招商、公司所有合法证件照、当权者的名人效应蒙蔽了受害者。 这是不争的事实,同时也有很多事实和证据说明。 对这个空孔的回答,我们不能接受。 也就是说,把13.5万代理商逼到了犯罪的边缘,事务机关调查了代理商的犯罪过程吗? 世界既然通晓非法经营,作为办事机构就必须根据对国家、公司、人民负责的办事态度,以事实为依据,找出犯法的犯罪根源,重组国内权威人士、法学专家、政府机关的论证。 推翻以往的论证,追究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调查代理商的投资过程,论证代理商的投资价款缴纳国库的理由,对代理商进行客观公正的说明,光明正大地视听,司法运到净土,还给代理商清白。 否则,会引起广大国民和怨民,社会影响极差,由于司法不公,导致政府公信力丧失,造成这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不能对办事机构负责。 我们的代理商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得到客观公正的圆满结果之前,中纪委和国家各大访问部门不断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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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敬礼

黑龙江牡丹江王丽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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