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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新:中国农村的权利冲突与法治研究”

发布日期:2021-06-15 16:21:02 浏览:

中国农村的权利冲突与法治研究

刘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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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摘要:三农问题的本质是好处与权利的冲突问题,即全权冲突和剩余权利冲突问题。 在重叠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大体上下实现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把农业从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命脉的高度分享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成果。 实现这种剩余生产和分配结构的法治化是缓解农村权利冲突,从而处理三农问题的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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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农问题; 权利冲突; 剩余生产; 剩下的分配; 法治化; 制度建设

一、三农问题是权利冲突问题

(一)三农问题的简化(/s2/ )

农村落后、农民贫困、农业乏力的现状令人揪心。 特别是由于微薄的收入、自然灾害、家畜的疫病,农民空着土地离开农村外出打工,村里鸡犬相的热闹景象已成为历史的记忆。 我们看到的是,农村水利工程和其他基础设施老化不堪负担,为了短期经济效益种植桉树和转基因农作物,代替原有植被破坏生态环境,几十年到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频繁在中国农村各地肆虐。 与之密切相关的是,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蚂蚁很多住在城市里,或者为了就业奔波于各地,他们为什么不帮助他们回乡脱贫致富呢? 高房价的城市有什么吗? 由于农村快速发展空之间和机会这么少,他们选择在快速发展机会多的城市等待。 可以预言,随着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这种等待没有普遍的预期效果。 这个三农问题其实是农村和城市联动的多而复杂的体系,所以忽视城乡的密切关系来理解和拆解这个问题不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和态度,必须用整体的思维来处理这个体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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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二)三农问题的本质是权利冲突问题。

另一方面,从所有权冲突的层面看,集体化生产方式取代集体生产承包责任制后,个人治理取代集体治理,资源配置市场化取代计划化,在国家对农村经济管理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农村水利和其他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成为个人追求经济效益的悲剧 谁来保护农村公共产品?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以将其转让,然后卖给民间以获取利润。 就像廉价出售国有公司的资产或赠送给管理层,让工人下岗一样。 包租农村广泛存在的土壤再生能力的现实,不断上演着土地这一公共产品的悲剧。 发生大规模生态系统灾害时,其实所有权冲突已经到了不可缓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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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从剩余权利冲突的层面看,农产品因其生产的非高技术性和普遍性而不具备与工业品市场竞争的能力,农产品贱卖已成为常态。 这是世界普遍规律,农民无法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剩余。 因为这个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农产品补贴政策。 民以食为天,如果不是农业的巨大贡献,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是什么? 这是因为如果让农产品直接参与商品的市场竞争,对农民来说是极其不公平和不负责任的。 相比之下,地方政府通过对国有土地的代理垄断权(包括通过计划拆迁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直接参与剩余分配成为日新月异的黄金,开发商通过向商社供给的垄断权将巨额剩余收入囊中。 这个剩余权的冲突有多激烈,这个分配结构有多不公平? 为确保农民增收参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剩余分配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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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全部,现在使用的制度是将土地的全部权利和采用权分离,将土地的采用权承包给农户经营。 这对于个体处理的积极性有一定的意义,但首要表现在个体积极性与集体积极性的冲突形成,对水利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积极性丧失,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下降,造成公共土地的悲剧。 当个体作为市场竞争者以接近或低于价格的价格销售农产品时,农民失去了生产积极性,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外转基因大豆通过在我国的倾销传到国内之前,大豆产业的冲击已经给我国农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这里不谈转基因大豆对国民的生理危害(这个问题需要高层下决心处理,否则会导致我国转基因化泛滥,我国农业安全完全丧失,整个中华民族陷入粮食危机和繁殖危机,有可能不可逆转) 向农产品发放补贴,对同一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等,必须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 农村权利纠纷问题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土地所有权与采购权分离后引发的公物悲剧;二是农产品与非农产品在进行市场竞争时对剩余共享的不公平悲剧;三是、 这是国内无补贴农产品、国外有补贴的前传农产品、国内前传农产品与国内外转基因农产品竞争引发的价格与技术竞争现时期的悲剧四是农民短期权利与长期权利冲突形成的长期悲剧。 这一长期悲剧表现为两种形式。 第一种方式是农民追求自身现期收益与通过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追求长期收益的冲突,第二种方式是农民通过种植转基因农产品追求短期产量,合理处理转基因以维持农产品品种状态的稳定性和生态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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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防止发生这些悲剧呢? 这是农民个人在市场化竞争中无法处理的问题,在市场化竞争中,这些悲剧只会越来越悲惨,让广大农民破产。 这部分学者提出了土地私有化的观点,所以土地私有化能处理农民破产问题吗? 答案完全否定。 的私有化不仅不会使农民走向破产的命运,只会使农民的土地被资本夺走,从而使三农问题发展成阶级对立。 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应该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只要重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三农问题的处理还是有可能的。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大体上下如何通过法治化的途径处理农村的权利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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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叠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大体上是与集体化合作进行生产经营的法治化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合作化生产经营是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前提

目前,国内实行农村土地公有制还是实现私有化的争论本质是在中国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资本主义道路。 如果说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文案,那么土地私有化的主张就是对这条道路的根本目的。 因为,每个农民在权力、资本及其勾结面前很快就会失去土地这个命根子。 再加上世界市场和环境资源对工业化的负担能力已经加大,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个唯一的缓冲地带,约8亿农村生活的人口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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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的剩余作为资本积累为工业化和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当前的生产承包经营奠定了水利和其他农业公共设施的基础。 因为这种集体化比较没有效率,集体化注重长远的好处和整体的好处。 当我们看到人口比中国少的非洲总体上处于贫困和饥饿的边缘时,我们的祖先在集体化时代勒紧裤带为现代人的小康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难道不感谢吗? 当我们看到印度和其他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快速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在农业资本的铁蹄下遭遇悲惨的命运时,我们必须警惕资本主义向农村的渗透和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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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可以实现分配公平。 因为社会主义农村实行按劳分配,给失去劳动能力的人集体保障。 如果在农村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其结果一定是资本分配,那就是资本之间的公平,与农民无关。 现在,像城市资本家和农民工一样,资本家的收益日益丰厚,但工人工资的增长存在粘性规律,为什么资本家的收益不存在粘性规律? 这种民工荒的本质是农民为城市分配资金而用脚投票的结果,是农民作为经济人在出卖劳动力和自主经营之间的合理选择。 农民失去土地后,农民失去了这个选择,他们只能再次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做出政治选择。 当然,今年的西南大旱应该看做是让这种农民出卖劳动力和自主经营的选择几乎暂时陷入了困境。 因为,我们应该看到生产承包责任制导致的个人积极性的上升和集体积极性的衰退带来的毁灭性后果。 也就是说,水利、生态、环境等公共场所的悲剧不会让个人的积极性到哪里去。 随着水利、生态、环境等公共土地悲剧加剧,自然灾害不仅是个案,更是普遍存在,这种农民集体下岗不是可以重新审视和探索农村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的法治化机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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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和反腐败的制度化(/S2/) ]

如上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农村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可以实现长期效率和普遍公平的统一,因此应该实行法治化和制度化。

首先,凡是需要多次重复土地这一根本生产资料的集体,大体上都要区分生产资料和农民个人生活资料,允许农民拥有土地以外的生产资料。

其次,采取鼓励和扶持农民集体化生产经营的政策,通过华西村这种集体化生产经营的典型示范作用使农民自发走向集体化道路,开展以村集体为单位的经济竞争。 其具体实现形式可以采取现有的合作社形式(合作社的具体形式本来就比较成熟,在此不作论述)。 。 采用股份合作制经营方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货币和劳动力权利换算为股权,劳动力权利可以决定劳动者是自主换算为股权还是直接享受工资待遇。 (股份制经营公司的积累和费用比例可以在国家指导范围内由农民通过民主方法决定。 为了防止民间资本收购以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为职能的农村集体化合作生产经营公司成为资本的竞争游戏,这类公司不是上市筹资,而是集体合作和国家共同完善水利和其他公共设施,这类公司也不接受其他收购行为。 这就需要确保以农业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安全。 农村股份制经营公司的负责人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方法产生或民主聘任职业经理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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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国家要为合作社和农村股份制经营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无偿资金支持和优惠贷款,以处理农村快速发展的资金困难问题。

但不重要的是农村股份制经营公司的负责人和管理水平的腐败问题和一些劳动者的懈怠问题。 劳动者的懈怠问题可以通过质量和数量的标准化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来处理。 股份制经营公司的负责人和管理层的贡献有相当的度量,其腐败问题有相当的发现价值。 这是因为必须建立在客观方面为他们做出贡献的适当奖励制度,通过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和民主监督来加大腐败的价格并加以强制处理,但在这个腐败问题的主观方面需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来消除其内心对腐败的引导性。 例如,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和谐社会和科学的快速发展观等方针政策,经常开展向雷峰、孔繁松、王进喜等党的先进模范学习的活动,形成集体主义价值观,使其成为道德、守法纪律、好学、能干的干事的领导。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放弃思想教育阵地有使整个农村和社会倒退到上帝创造者和丛林法则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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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坚决反对农村黄、赌、毒等腐败因素,根除一切黑社会组织。 否则,无论如何设计农村制度都很难发挥其作用。

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开展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比较高效,也可以实现公平,但农业和工业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实质上不公平的问题。 这是因为,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命脉的高度出发,必须参加国民经济的剩余分配,使其剩余分配结构法治化制度化。 具体包括农村水利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和补贴支持、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企业品牌化支持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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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参与剩余分配结构的法治化和制度建设

(一)农村水利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制度

据我们所知,农业为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贡献了巨大的资金和劳动力,至今仍以农民工的形式廉价为工业和服务业提供人力资源,农业永远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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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农村水利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是偿还过去工业向农业提资的债务,是对近30年改革开放重视gdp计量、忽视农业水利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还债,是对农民工等廉价劳动力的补偿,是对农村巩固产业的快速

另一方面,国家要在集团化合作下,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无偿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性的水利互联网系统工程。 在建设水利互联网系统的项目中,农村和城市之间要保持水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限制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禁止桉树种植,保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等,要结合现有的优势和长远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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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要帮助农村持续改善交通、住房、学校、文化中心等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免费义务教育到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水平。

并建立农村水、土壤、空气及其污染状况的调查、监测、保护制度,不建成农村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如果农村受到严重污染,中国的环境和生态将全面崩溃,这样的灾害将对整个民族造成致命的打击。

(二)粮食安全和补贴制度

粮食安全与中国的全球有关,在约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发生粮食危机时,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一个可能的结果是,我们的国家安全可能失去根本的依靠,别国以粮食为武器威胁中国,给国家主权和独立带来挑战和风险。 这是因为建立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和粮食补贴制度十分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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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食安全制度

粮食安全是指粮食的生物特征和产量的相对稳定性,且粮食产量随着人口增长实现同步增长的状态,其制度保障最大的方面是粮食新品种(包括转基因粮食种)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流传的粮食种子储备制度和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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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加强对粮食新品种(包括转基因粮食种)的管理,使之制度化。 必须严格区分新物种(转基因粮食物种)的研究及其运用宣传。 必须密切注意粮食新品种的引进、运用和宣传。 这些消息必须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在世界就该物种的安全性达成一致并经过科学民主主义的论证和决定之前,运用、宣传粮食新物种的行为必须定性为违法或犯罪行为。 我们必须看到,如果粮食新品种的运用宣传引起普遍的生理不适,甚至变异和生态破坏,那将是不可逆转的巨大灾害。 要加强对粮食、蔬菜等各种农产品质量检查和检验制度的立法和执法,保障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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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建立了粮食储备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这一制度,严防该行业腐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 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国家传入的粮食种子储备制度,主要建立小麦、水稻、玉米、蔬菜传入的种子储备制度,以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生态失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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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粮食补贴制度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粮食补贴制度,应该切实落实这一制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使用粮食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补贴制度。 自然灾害造成的农民减产损失主要由国家负担,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市场粮食平价的保护价调整,将粮食生产置于补贴和保护价双重保护之下,稳步实现粮食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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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应充分重视土壤肥力下降造成的生态失衡,在粮食产量稳定的基础上,建立有计划的休耕制度,由国家直接补贴休耕地农民,恢复土壤肥力和效益。

(三)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企业品牌化支持制度

1、支持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企业品牌化的认知逻辑

想起过去为引进外资对外资实施的一系列超国民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企业品牌化,提高农业竞争力,能否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企业品牌化? 笔者认为这是必要的、可行的,是统筹农村和城市公平、全面、普遍、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合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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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必要性看,农业生产承包经营实际上效率低下。 由于难以开展大规模农业生产,农民被束缚在家中。 因此,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必须走集体化生产经营的道路,从而实现农业的规模生产、加工、销售的产业链整合和企业品牌化的战术整合,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农业从以前开始向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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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可行性上看,我国已经完全具备大规模农业生产和加工的工业水平,并且已经形成全国性的市场体系,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这为农业产业升级提供了生产和实现的条件。 当百氏、可口等外国企业品牌充斥我国市场时,我们难道不为在我国获得巨额利润而感到不安吗,我们真的连一瓶汽水都不能生产吗? 因为,在国内不仅可以实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企业品牌化,还可以建设一点国际企业品牌,在世界各国销售这些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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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从统筹农村和城市快速发展的相互关系看,目前城乡交通和通信互联网为农民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之间的工作选择提供了条件,这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率,淘汰了血汗工厂和黑心工厂等落后的生产方式,农业、工业和服务 资本过于集中在城市而导致的城乡差距缩小(这里的资本不包括民间资本,是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资本,城市民间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本文不讨论,但本文认为民间资本不应参与农村的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活动, 不这样做,农村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农村和城市差距不断缩小,农村支出水平不断提高,内需不断扩大,才能改变出口导向的产业快速发展模式,减少落后的生产能力,降低生态、环境和资源压力,切实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快速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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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企业品牌化支持制度建设[/s2/]

第一、国家要对生态保护区和农业区制定合理的规划。 河流上游农村主要从事环境保护林和水草种植以维护生态安全为主,小范围农业种植,中下游农村以农业种植快速发展为主,加强生态保护。 河流上游农村主要从事环境保护林和水草种植,以保护生态系统安全为主而导致的剩余生产的减少,可以由国家补助,也可以采取国家补贴和地区转移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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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以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为前提实现初级农产品生产机械化规模化,提高生产效率。 大中型农业机械采购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直接补充为主,集体化合作生产经营组织可支付补充,小型农业机械采购以集体统一采购为主,个人采购为补充,建立大中小型农业机械配套的农业机械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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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支持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快速发展,国家承接核心技术研发,或国家收购专利免费采用农村,建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标准化管理制度,实现农业生产和加工分工。

第四,支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销售,农村完善农村贸易市场互联网,城市完善农村贸易市场互联网,进而使这两个市场的互联网对接形成统一的农贸市场互联网,进而成为农贸市场的互联网和大型总 减免国内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交易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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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企业品牌宣传,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首要是技术含量高的加工品)发布免费或优惠的广告,各媒体公平承担这项任务,大力扶持农村快速发展的各类型媒体,推广和广告类型

第六,加大农村接收人才政策的倾斜,建立鼓励各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农村就业的制度。

七、国家加强对外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反倾销,并支付补贴。

结论中国农村的问题实质上是权利冲突问题,处理农村的权利冲突不能通过土地私有化资本在农村扩张来实现。 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比较高效公平。 这是因为要在重复农村土地集体整体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集团化合作生产经营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农业公平参与国民经济的剩余分配。 只有这样生产和分配结构的法治化才能比较有效地处理农村的权利冲突问题,实现农村的科学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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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7卷) .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快速发展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3、陈乃新.经济法的重要范畴:剩余权和经济安全权.法商研究,1998,(2) )。

4、李友根.法律奖励论.法学研究,1995年,(4) )。

注:本文是贵州省教育厅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国农村的权利冲突与法治研究”(项目编号08qn043 )的研究成果。

原载:《农村经济与科学技术》年第7期

本文:《“刘运新:中国农村的权利冲突与法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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