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妇坐冤狱11年申请635万国家赔偿,法院副院长鞠躬道歉”
据《西安晚报》9月2日报道,昨天下午( 9月1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柯长桂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听证会,对再审判处柯长桂无罪并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进行了听证。 柯长桂及其儿子蔡干鹏、代理律师胡超奇就商洛市中院组建的赔偿委员会和赔偿等问题进行了听证。
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我们代表法院向柯长桂道歉。 昨天下午3点30分,听证会正式开始,在简要情况证明后,在参加媒体和听证会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方学民、赔偿委员会副主任周世安、赔偿办公室主任李军宏等向柯长桂当面鞠躬 接到无罪判决书时,均能保持冷静的柯长桂当场流泪,在儿子蔡干鹏的长时间劝说下,感情平静下来
商洛市中院副院长方学民等向柯长桂鞠躬道歉的记者翟小雪摄
在听证会上,商洛市中院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赔偿法律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柯长桂及其委托代理人胡超奇阐述了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请求,并就赔偿方法、若干事项、金额进行了协商。
商洛市中院向现场媒体表示,柯长桂于去年8月16日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后,商洛市中院就提出了该日立案。 赔偿办公室受理此案后,调取原侦查、一二审、申诉、再审答案16卷,立即进行阅卷审查。 8月26日,法官访问柯长桂老家田丰村进行调查。 方学民表示,商洛市中院将于近期就此案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年5月12日,柯长桂拿到无罪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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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3日,商洛市柞水县曹坪镇田丰村村民郝延林死在路边。 商洛警方认定嫌疑人为柯长桂。 2003年12月9日,商洛中院在一审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柯长桂死刑。 经过上诉,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柯长桂15年有期徒刑。 其家属随后的指控也被商洛中院驳回。 年10月,陕西省高院决定由商洛中院重新审理此案。 年7月,柯长桂拿到无罪判决书。 年8月,柯长桂正式提出国家赔偿,要求赔偿她冤狱11年9个月2日共63509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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