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湟盘网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风暴分类目录网的编辑 人员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31
  • 快审网站:10
  • 待审网站:0
  • 文章:2586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发布日期:2021-06-16 15:03:01 浏览:

周社民无罪含冤

陪伴胡林同罪

2006年9月,河北省南和县郝桥镇侯西村村民周社民突然被县公安局传唤,指控侵占“合作公司”“侯西预制装配式工厂”10多万元。 成熟稳重的农民一口气背负着“贪污”的罪名,在举国上下看不到七尺天空的农村突然炸锅。 村民们窃窃私语,议论纷纷,邻村附近的公司也悄悄地挥动唾沫。 “我没想到三个砖头看起来不会放一个屁的老实人会发生这样的事件! ”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村里人都知道的这家预制厂,是周社民的哥哥周建民在2000年春节前夕突然病逝后留给他的产业。 悬挂的营业执照是个体经营者,经营期限到2001年底到期。 实质上,2000年周建民去世时,这家公司没有送到另一家公司,或者连个人的房子资格都没有。 但是,周社民并不知道这一点,事情突然发生,举家悲伤,作为弟弟的他不想接手这项肮脏的工作。 他父亲从中说服了他,好像侄子们还年轻,在支撑不住的情况下才牵手。 他虽生于鸡年,但性格天生,除了闷头工作外,他很怕别人说他坏话。 不到一年,四乡八邻的顾客亲自把业务交给了他,在这个小地方获利了哥哥几倍。 他安排侄子周瑞光在工厂工作,实际上不管工作还是不工作,每年都会得到四千元的工资。 周瑞光想买车,所以他想集资买辆小型的后八轮卡车。 他还让侄女周瑞娜在工厂管理账目,目的是让侄子们知道这个“公司”的基础,不要制造多余的空隙。 其实,他这样安排,既是满足,也是不满。 令人满意的是,他可以心向着天,不适合死去的哥哥; 不满的是,“公司”虽小,但科目并不简单,侄女周瑞娜没有中学毕业,没有学习过专业的会计知识,所以他的心中充满了问号。 但是,这个小心翼翼、害怕晒被子的人,却偏偏尿在炕上,而且渗出了床外,周围散发着骚气。 当初的担心,现在变成了现实。 侄女周瑞娜在结账时丢失了3200米的街区,价值十几万美元,顺理成章地成了周社民的贪污金。 尽管如此,他却像水一样安静。 因为他没有贪污“工厂”。 笔记本在侄女手里,所以他们比他更了解工厂的真实情况。 但是他犯了管理上的大错误,用人不当一直以来都是公司的大禁忌。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说清楚了,彼此就不会拖延,也不会悲伤。

但是,事情并不像我们说的那样简单。 这样简单的案件,一旦公安机关,或者再走一两步进入检察机关和法院,就不像我们说的那样简单了。 因为这是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有国家机关的办事手续,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案件。 要打破这个手续,除非有两种情况,一个是统帅方面的权力,一个是有花不完的钱。 这些受机构体制束缚的头脑们,只不过是这个机构的零件,他们不会单纯考虑一个问题,特别是周社民这种无聊的人的小事。 理论界把这种现象称为机关风。 由于这样的做法,孩子破坏房子、戏弄的事件,一旦纳入这个程序,就会浪费鸡巴,玩得很大。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2006年9月11日,南和县公安局以“职务侵占罪”的嫌疑刑事拘留了周社民。 没有大事的周妻潘瑞霞和他老家的人看起来暂时忙不过来。 但是,伟人一指示,又会平静下来,闲下来。 人们传说,当今世界,任何人的面条都不比“毛泽东”的老年人的面条大。 无论多么困难的事件,只要老年人露面就能处理好。 于是,潘氏一家举家站起来了。 男人举债,女人烧香。 有求必应的人寻求神和神两个,天地三界的一切。 辛苦后,花了7、8万元,2006年10月11日,南和县公安局以“检察院长时间不批准”为由释放周社民。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 一年后的2007年6月4日,南和县公安局再次以“职务侵占罪”的嫌疑对周社民进行刑事拘留。 其理由是,“合作公司”的干部李振英说:“我不告他,他就告我。”以5万元鱼塘钓鱼为诱饵,将县公安检察厅法和邢台市政法委员会的少数干部纳入“钓鱼”。 这次,潘家的女人依然香喷喷的,“毛泽东”虽然他老人家还在露面,但帮助他的对象却去了李振英那边。 因为这次南和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非常迅速,副检察长王英芳要求的6万元金潘家不能兑现。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周社民被拘留三个月,事务局没有任何证据。 周家人严重抗议,县公安局方面在邢台找了一家名为“邢台正大会计师事务全部责任制限制企业”的公司,对“侯西预制装配式工厂”进行了查账,判决145431.35元的贪污数。 仔细推敲了这个判断报告书,发现报告书上问题百出,一团糟。 检察院退回,公安局其他人向潘瑞霞要求判费5万元,可以重新判。 如果没有的话,我会再次提交原报告书。 潘瑞霞拿不出钱,公安局真的要重新提交原报告。 潘瑞霞为此泪水湿透了无数衣服领子。 报告书提交检察院,王英芳说:“有了它,我可以起诉。 不管怎么错,那都是他们的案子。 ”。 因此,就此向法院起诉。 开庭当天,法院要求判断机关出庭作证,负责判断的注册会计师柳书田大气地说:“到了那里就和他说清楚了。” 但是,实际开庭时,上午的审判没有结果,两位会计师已经从周社民的法庭对质中听说多份报告破裂,下午重新开庭时,两人早就逃走了。 这份报告中问题最大的是,一块单价竟然达到160多元,是黄金的价码。 就是这样的报告,在这样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南和县人民法院实际上是根据,将周社民定罪判刑的,但对于周社民律师孙美霞的无罪辩护,法院说不能成立,不信任。 更可笑的是,在长达一千多字的判决书中,“合作公司”一词出现了三次,但没有一处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公司法》。 法律的徒劳无功,显然是显而易见的。 正是这些嘴笨的和尚们,对周社民犯下了“职务侵占罪”,判处了5年有期徒刑。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没有独特的人。 在该县三召乡张街村世袭电工胡林者因岳父年老体弱,代之以耕种18亩多合同农地,合同期30年( 1992—2022 )。 胡长江支部书记看到近年来国家对土地的直补利润越来越高,打算收回这个合同,另行转包。 我不同意胡林的岳父。 胡主席为这个机构出了力,但是没有做好,最终没有赌上胡林的电力事业,无视县人大代表的身份,说用胡林的投资购买的3台变压器侵占了村委会的财产,向县公安局告发。 其次,胡林的委托人谈话说,在邢台一酒店借势行贿五千元的,公检法群老虎袭击羊,竟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胡林有期徒刑一年(实际被羁押十三个多月)。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南和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真的不知道“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吗? 不。 由此推测,“职务侵占罪”在南和县是任务上的罪名,检察机关法整天蚕食土地,不能将机关干部处以其罪,以两个老实交往的农民为替罪羊,结束了法律课程。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据中国冤狱网报道,南和县法院恼羞成怒,插手报复

周社民事件一审判决后,周妻潘瑞霞一边上诉,一边像口罩一样进入北京,踏上了漫长的访问之旅。 南和县法院恫吓说:“如果再上诉,我就逮捕你。”并派人迎接。 这里必须证明的是,在南和县这个“独立王国”中,访问对领导人有不良影响的人全部被逮捕,当地人为此将“南和”称为“南(难)活”。 法院因逮捕威胁逮捕潘瑞霞时,被建议寻找媒体。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案件的审理必须自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她在找当地的报社,报社不敢登,她又在找电视台,电视台也不敢播出。 大家都在同一个角落,瓜田李下,相互躲闪着。 因为互联网是新的舆论监控平台,所以被她推荐去找网站。 她不擅长上网,所以只能请人在网上搜索。 于是,我找了网站,但叫他先把旅费汇过来。 她害怕被骗,不敢随便去。 2008年春节刚过,别人代替她搜罗了中国冤大头网。 联系后,主编郭学宝在简单了解情况后,慷慨地答应了,不像上个网站那样要求预付川资。 农历正月十八日,大河北侧大雪纷飞,郭学宝冒着大雪前往邢台,于19上午抵达南和。 对于这个天象,通俗易懂的郭学宝有所领悟。 但是,我知道山上有老虎,偏虎山是他一贯的性格。 一方面冤情不同于其他报道,不可草率从事,另一方面中国冤情网是全国人大相关领导支持的反腐平台,不是他个人反复无常的私有产物。 本来,反腐事业是一项长时间、艰巨的任务,危险性很大。 有些,他做好了心理准备。 中央对反腐事业三令五申,民心多而顺利,天依人和,这是大势所趋。 对于极少数腐败分子,如果敢暴露,证明他的问题很多,南和县人民法院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2008年3月4日,中国冤狱网以《河北南和:个人用户是如何犯下“职务侵占罪”的》为题,实际报道了周社民事件。 于是,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认为“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重新审理了此案。 一个月后,在中国冤情网的努力下,邢台市人大决定,市、县两级人大出庭接受审查,监督该案。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4月11日,郭学宝和潘瑞霞等到南和县法院拜会了姚振忠院长。 中,他透露了一些事情,对于周先生的判决,我们有了我们的主张,变得不公平了,人们不能说我的水平很低。 如果说“自我主张”是代表一级法院的权威态度的话,那么“水平低”的发言就表明了司法干部的不正当行为。 其实,关于法律条文的引用,没有水平高低的问题,只有“知”和“行”的问题。 小学生也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道理。 一句话,戳穿了姚振忠的老底。 说白了,他其实知道不行。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多年来,南和县人民法院用这种不正当逻辑解决了各种案件,怪不得人民不满地说:“共产党没有像样的。” 郭学宝的处境也不言自明。

此前,潘瑞霞多次建议郭学宝出庭辩护,但其担心的是律师的辩护在南方和法院完全不起作用。 为了探索其真相,郭学宝答应担任其替补。 4月11日上午11点左右,两人与潘聚山老先生一起拜会了审判监督法庭副庭长范会(辉)霞。 问郭根据什么出庭辩护,郭说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粉丝马上拿出四本书检查,最后说:“很好。 但根据司法解释,你必须提供不在刑事起诉期、不在等待审判期、不在缓刑考验期的说明。 ’郭,很好。 如果我有上述情况的话,现在不坐在这里。 12点左右,郭用范会(辉)霞趁机找资料,在范办公室门口给户籍所在地山西省泽州县晋庙敷镇派派出所户籍民警徐向兵打电话证明其含义,许答应为郭开具时,潘氏父女都在那一边。 说完后,郭高兴地对他们说,收拾好了。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3天后,徐先生在电话里说空做了一封白色的信。 郭先生说最好写一份复印件。 徐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写。 郭先生说,你写不就行了吗? 徐先生,请写下来。 我相信你不会出问题的。 郭先生说,我为别人报仇,却要自己受罪,那是不可能的事。 那么,为了抓紧时间,请送给我。 找到传真后再打电话。 说这话的时候,郭在侯西村的潘聚山家。 第二天,郭坐上邢台找公众传真,收到了徐将空的白信。 隐藏传真时间复印后,郭把原件扔进了废纸篓。 4月17日,郭在空白函上填写文案,20日向范会(辉)霞手提交。 粉丝们,你留下联系电话,等我们审查好了再通知你。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之后,郭没有看到通知。 五月,郭有事到了河南郑州。 有一天,潘瑞霞给郭打电话,说法院要你提供原件。 否则我不会让你出庭。 郭先生说,他们从心底里不想让我出庭,所以找了各种借口推脱。 但是挂断电话后,郭给徐向兵打了电话,证明了情况。 徐先生,再拿原件吧。 不久,郭手里拿着原来的信。 时间是“五·一二”大地震后的某一天。 直到5月下旬,郭在河南越来越忙,所以给潘瑞霞打了电话,说自己太忙了。 否则,让网站律师为周社民出庭吧。 潘先生喘着气,一点无奈的样子,可以,但你也一定要来! 郭从潘的口气中听到求人的无奈,答应了。 6月12日,郭先生联系律师返回晋城,碰巧手机话费不够。 上午10点左右,徐向兵给郭家打电话,告诉他南方和法院去局里查信了。 我没有事先和领导打招呼,所以不打算承认这件事。 我希望你也不要背叛我。 郭先生,我考虑一下再说吧。 接下来,徐补充一句。 这是他法院的事。 他让你提供什么!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30日是周一,3人驱车赶往南和。 上午10点左右到达法院提交相关手续。 窦福林给姚振忠打了电话。 十一点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来法院,带郭去治安大队,点十一点三十分。 下午,郭将通过邮件接管企业事务,并计划挑战姚振忠三年的时间。 这个时候,他只有一个想法。 可以将个人锁门定为“职务侵占罪”的法院,任何罪名都可以戴在我头上。 诚说:“我想受罪,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 16点左右,两位律师去治安大队,因为他们要拘留你,你就让他们逮捕,结束后,我们和他们进行行政诉讼。 21点左右,办公室工作人员发出《传唤通知书》说。 “宝,领导问我们。 我们不能不听。 我们认为你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过一会儿,你在这张表下面签字,我们向领导报告,你就可以回去了。 有很多知识的郭学宝认为两个人的好意是我承担的,但事情恐怕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22点左右,两人报告说已经回来了,但心情明显低落,一头坐在办公桌上,沉默了一会儿也没动。 “宝,对不起,领导的意图,你回不去了。 ”。 郭先生说,根据我的经验,通常拖到这个时候很难回去。 他认为“指导意图”是打击报复的代名词,问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办事员说是刑事拘留。 一边说话一边拿出一摞表格。 一看郭先生的表,局长王志杰先生的名字已经登上了。 潘氏的父女隔着窗户胡闹了。 “共产党真没什么像样的! ’这是南和人的口头禅,但此时已经没什么用了。 郭突然想起了有一件事。 周社民事件骚动的时候,县政法委员会召开了联合会议,王局长说没有当众看过文件。 潘聚山当时质问了他。 “王局长,你作为第一领导,没看文件就签字了吗? ’王无答。 今天,公安局的所有事件似乎都是这样处理的。 王之官僚的作风日益深入,难怪南和县的冤案不断发生! 我想了想。 郭先生,真好。 就这样把南和的光辉形象照在佛光上吧。 23时30分,郭被送往南和县看守所。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这是郭氏介入周社民事件调查之初就想到的问题,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 在这里,曾经不认识的人物纷纷见面。 检察长苗永革、副检察长王英芳、公安局副局长杨灵武、检察批逮捕科长冯笑艳、公诉科检察人员孙向玲等。 这些人物歪着头,轻扫柳裙,胖乎乎的,被语言包围着。 他们为了工作需要,为了炫耀而看着郭先生,在郭先生面前闪耀,给郭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这里,对于一点社会谣言被验证,一点司法腐败手段被见证,冤屈的他来说,真是资源丰富,无从下手。 在这里,有必要列举孙向玲的一句话。 她说:“你怕天下不乱吗? 现在正在搞和谐社会,报道这些事件有什么意义? ”这句话,就像一个坏蛋对幼女实施强奸后,让他说:“现在在外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的活动,你为什么要这样玩这个案子? ”。 女人似乎有个性的器皿,反而成了罪过。 这一句话揭露了南和县检察院自我失职,与公安局和法院一口气治愈系的老底。 作为法律监督机构,他们不以监督司法腐败,而是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借口容忍腐败执法。 如果这个机构倾斜了,谁能亲自挺身而出? 南方和冤狱事件堆积如山,不用多说。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关于郭学宝事件,孙向玲做了如下说明。 你在介绍信中隐瞒了1999年你被判处拘役半年的事实。 这无异于伪造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是国家机关公文,你自然就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郭学宝对这个解释不由得失笑,反问她。 你的意思是说,我被判处拘役半年,政治权利终身被剥夺? 在我的印象中,这好像是对死刑犯的判决吧。 孙先生眨巴着眼睛说:“差不多吧。 这次对话是在2008年8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2个月后的10月30日,南和县人民法院继承了这一重要意义,做出如下判决。 “我院认为,被告郭学宝无视国家法律,擅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侵害司法机关正常管理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国家机关公文伪造罪。 南和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学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被告人郭学宝犯国家公文伪造罪,判处3年徒刑。 ”。 这个判决的审判长是韩朝增,和周社民事件的判决者是同一个人。 11月7日,郭学宝表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不构成国家机关伪造公文罪; 以“原审诉讼程序违法”为理由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2月8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部分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原审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为由,撤销南和县人民法院( 2008 )南刑初字第38号刑事判决,发回南和县人民法院审判。 三个月后,南和县人民法院补充潘瑞霞说明徐向兵接到郭学宝电话,提交郭传真证据后,仍固执己见,于2009年3月27日在原罪原刑期维持原审。 他们以顽固的态度,维持着自己贪污的样子。 当然,尽管未签名,但本案的判决结果没有副院长贾秋贵的功劳。 2009年4月2日,郭学宝再次以“无犯罪主管故意,本案不符合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犯罪要件,诉讼程序依然违法”为由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6月17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违反诉讼程序”为由再次发回重审。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根据孙玲提供的构想,可以判断,南和县人民法院之所以定罪,除了掩盖腹内的贪婪之外,还有让他人终身背负罪责,“终身剥夺政治权利”,防止他们永远踏入监管贪污丑行的行列的想法。 他们和孙向玲等检察官一起,以国家名义编造了真正的歪理邪说,展现了真正的“法轮功”,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李洪志的弟子。 如果国家真的恨“法轮功”,就应该用实际行动打倒这些人,按照刑法第399条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强奸民意,侵犯人权,还亵渎国家法律,损害国家尊严。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事件外余韵

在周社民事件重新审理之际,姚振忠告诉潘聚山父女,不要相信郭学宝。 必须对郭学宝进行深入调查。 因为郭必须搅乱南和。 请相信他能公平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他是四级法官。 郭学宝可以为周社民舍身立命,分文不取,如果被姚先生等杀害在狱中,也可以说是杀身成仁。 自称四级法官的姚振忠呢? 但是,周,为了胡两人的公平审判,不能宣告无罪。 而且,把自己混乱的南和说成郭学宝这样做,充其量不过是四流法官。 但是郭学宝做好了一切准备。 除了利用广泛的媒体公开品评这种所谓的犯罪,让姚振忠们“照耀现代”之外,还在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和阳劫》中“传世”姚振忠们。 他写下了这本书人物的设计和梗概,做了最坏的打算。 如果自己在狱中客死,他的子孙们也会根据他的设计完成这本书吧。 因此,我们可以坚定地认为姚振忠们绝不是最后的胜利者。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除周、胡、郭等冤案外,南和县还有刘兆红“故意杀人案”、毛葫芦、肖慧英自行车“撞死”摩托车司机交通事故等多起冤案。 这些事件表明了南和县检察机关法对犯罪概念的集体模糊性和检察机关的自甘堕落。 这个机构堕落后,谁来监督司法公正? 在依靠舆论,受到姚振忠等法院领导报复的人大中,人大来监督周社民案后,法院依然不改正错误。 这表明人大在司法监督中也失去了重要性。 由此看来,中国人民面临着司法腐败监督由谁完成的重大课题。 这正是中央政府需要思考的司法体制改革课题。

“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南和县的司法腐败有点让人气愤,写了很多极具讽刺意味和写实风格的诗句,记录如下。

潼河北阴,深阴是南和。

日本行车鬼呻吟,夜宿之家魂不附体。

法官在堂堂的魑魅像上登场,给魑魅魍魉的臀上喂驴子。

民怨难起,发声念弥陀。

根据南和县的这些现象,我们必须反省,如果1989年猛烈的“学潮”发生时,相关部门开展了自上而下的反腐运动,现在的情况可能会很乐观。 但是,那场沸腾的热血运动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被中国理论家们牢牢定为“反革命暴动”,使他成为历史的“永恒”。 这样,反腐变成了反革命,反腐者变成了革命家。 因此,近20多年来,贪官更加大胆,手段增多,行为更加猖狂,被称为社会良心的检察机关公开贿赂,敢将国家机关变成自己报复他人的私家工具。 对人们来说,必须忍受屈辱,有冤屈。 因此,不要慨叹邓公虽然死了,留下了患者,但国民至今仍在哭泣。 国家的可怜,如果那是和平的话!

本文:《“中国冤情网主编郭学宝南和蒙冤记”

免责声明:凤凰湟盘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