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湟盘网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风暴分类目录网的编辑 人员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31
  • 快审网站:10
  • 待审网站:0
  • 文章:2586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发布日期:2021-06-23 03:18:02 浏览:

尊敬的王进足书记:

你好!

罗源薯人养殖户翁代财、黄义扬起诉福清市新厝镇政府财产损害赔偿案,经过一年多的逾期审理后,福清市法院于年11月4日终于(第6664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1月24日向原告下达判决书。 此后,原告不服向福州中院上诉。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5月3日作出(闽01民终字第31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撤销福清市人民法院)融民初字第6664号民事判决,判决福清市新厝镇政府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两原告2万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272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280元,全部由新厝镇政府承担。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二审判决生效后,翁代财随黄义扬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清市人民法院办理了诉讼费用返还手续,并向福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厝镇政府2万元赔偿金。 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审主审法官说服了两人,只要两万元,政府就会自动履行,因此无需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承诺帮助督促。 当时,翁、黄两人也认为法官说得对。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约一个月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二审案件受益费27280元转入黄义扬的农业银行账号,再过一周后,福清市人民法院也将一审案件受益费27280元转入黄义扬的农业银行账号,二审生效判决至今已有6个多月,原告获得2万元赔偿金。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对此,原告方面向福州市中院法官进行了咨询。 法官告诉原告方,法院判决书将作为财务收款依据,产生法律效力。 法院通过银行转帐扣款的,新厝镇政府可以以银行收据为依据附在判决书上作为会计原始凭证,新厝镇政府向原告方银行账号转账相关赔偿金,银行转账账单凭证附在判决书上,也可以作为会计原始凭证。 否则,对败诉方政府来说,就不能不提自动履行生效判决。 通常,就同一生效判决书而言,如果是政府履行义务的一方,案件的受益费和赔偿金将一起解决。 避免出现财务上的不完备之处。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判决生效的一、二审案件受益费5万多元,债权方为法院,所以新厝镇政府一言不发,乖乖地双手持着。 本案原告方至今未收到2万元赔偿金,但他们到底是平头百姓,对判决书嗤之以鼻吗? 还是因为新厝镇政府真的很穷,只有两万元没有能力履行?

“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笔者觉得新厝镇政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很尴尬! 春节快到了,从罗源到福清的路有一百多公里,求王进足书记在百忙之中倾听,也帮助翁、黄两小民逃过舟车劳顿的苦难。 不胜感谢。

翁代财身份证号码350123196806131831。 黄义扬身份证号码350123197801231338。 手机: 13763888436; 农业银行账号: 6228480062666840210

本文:《“新厝镇这事挺丢人的!请求福清市委王进足书记过问”

免责声明:凤凰湟盘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